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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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4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那么拘留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至37天。公安机关一般会在拘留期结束前的3天以内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在拘留后,若需要逮捕,通常应在3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5日,向检察院提交批捕申请。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期间的审查与送交检察院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分子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而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人民检察院必须提供得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明确意见。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在接获该通知之日起即刻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应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其执行情况。

刑事拘留期间检察院的介入时间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已经实施刑事拘留的人员,若达到逮捕标准,应于拘留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公安机关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工作。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其审核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延长至30个自然日。

在我国的法律系统中,无论是公安局还是检察院都拥有着办理取保候审的职权,然而,无论取保候审是在公安局还是检察院进行审批和生效,其职能最终都归属于公安机关。具体而言,需要说明以下几点:首先,对于收取保释金的程序,通常是在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的时候,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其次,如果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指公安机关将案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理时,那么这时取保候审的授权就由检察院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