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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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果觉得已经拘留的涉案人员有逮捕的必要,应该在拘留期满以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而不是三日。要是案件复杂或者涉及跨区域犯罪,可以延长到四天。要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的期限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在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14天。不过,如果嫌疑人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行为,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37天。在这期间,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通常会在三天内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一到四天。对于严重犯罪,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可以再延长至三十天。检察机关在收到逮捕申请后,会在七天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在逮捕前需要提前三天向检察院提请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到四天。对于重大嫌疑分子的审查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天。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四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天。在这三十天内,公安机关需要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就是刑事拘留及后续的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