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们家里面有一个老乡不知道在外面干啥了,现在已经被公安机关拘留了,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在多久之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广西 - 防城港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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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维权顾问

地区:广西 - 防城港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1-03-10 10:5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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