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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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申请执行人为一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债务人时,如经执行,确无可供适量执行之财产,但其尚处暂无偿付能力的阶段,债权方得以向法院提出终止执行的奏请。若被执行人的确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遵循上文中所列举的法定事由下,例如由于生活拮据而无力清偿欠款、失去稳定的收入源泉或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等情况,那么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依法裁定终止执行。

若债务人并无任何财产进行偿债,则可与债权人共同商议,达成分期偿还协议;如若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债务人将需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责任。如果在此次债务中存在担保人的话,债权人亦有权向其提出要求,由担保人来承担其应尽之担保责任。

如果起诉的债务人没有任何财产,你别慌。法院会审查并让他想办法还钱。就算现在没财产,你也有权关注他的财务状况。要是发现他有新收入或其他财产,你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还可能对他实施限制措施,逼他还钱。

欠款人无偿还能力时,法院确认后应终止执行。若只是短期无法偿还,可暂缓执行,待其恢复偿还能力后再继续。如欠款人去世且无继承人或承担者,或极度贫困丧失工作能力等,视为永久无法偿还。

当债务纠纷中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直接向裁决的司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查找债务方其他账户资金或不动产,冻结拍卖以赔偿。若借款人无还款能力,司法机关可介入其工作场所,从薪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直至债务偿清。债权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如借据、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债务关系并主张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