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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物业费怎么收取

时间:2025.07.16 标签: 房产纠纷 物业纠纷 阅读:1224人
律师解析:
1.办公楼物业费收取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按建筑面积计算,用单价乘以面积得出月费用。
2.收费方式分包干制和酬金制。
包干制下业主付固定费用,盈亏由物业自负;
酬金制则按比例或数额付酬金,资金多退少补。
3.物业费涵盖人员工资、设施维护、清洁绿化、秩序维护等费用。
4.物业未依约服务,业主可要求其担责。
若有收费争议,先协商,不成可调解或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办公楼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物业费,采用包干制收费。但小朱发现物业服务人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方面存在缺失,楼梯间照明灯具损坏长期未修。小朱认为服务未达标,不应全额缴纳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人坚持按合同约定收取,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物业费的收取通常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此案例中合同约定按建筑面积以包干制收费,若物业服务人按约履行服务,业主应依约缴费。
2、若物业服务人未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如案例中楼梯间照明灯具损坏未及时维修,业主小朱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收费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小朱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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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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