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民事纠纷方面,倘若一审已经作出最终判决并超过十五日,则上诉的权利已然丧失。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判决,如若当事人表示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上诉并非唯一途径。

判决书生效15天后能否继续上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具体规定,人民法院针对各类诉讼案件所发布的裁决书一旦经过超过十五日的法定时限后,诉讼双方都将失去上诉的权利,而只能选择向法定机构申请对该判决进行再审复查。这条法律条文明示,凡代理人对地方法院所颁布的第一审判决有任何异议和疑虑,均享有自判决书送达至其手中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书作出后满15日,对方即使没有收到,裁决也会生效。对于非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争议,对方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日内可以提起诉讼,过期则裁决生效。因此,您不用担心对方是否收到裁决书,只要裁决是合法作出的,并且对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那么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诉期是指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五天,逾期不上诉就会被视为放弃上诉权利。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效率和公正。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没能在期限内上诉,或者有特别的法律途径可以用来寻求救济,这些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假设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时间超过了十五天,而且没有任何一方在这段时间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这个裁定就会被确定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裁定书规定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果经过证明,仲裁裁决确实存在错误,当事人是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个裁决的。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需要在收到裁决书的那一天开始算,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