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犯罪嫌疑人被
羁押在看守所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
审查批捕时间不同。
一般情况,
被拘留者若需
逮捕,公安应在
拘留3日内提请审查。
2.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1至4日。
3.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
4.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书7日内作决定,从拘留到决定,最短10天,最长37天。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小朱进行逮捕,在拘留小朱后,就提请审查
批准逮捕时间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小朱不属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也有人觉得存在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最终,公安机关按流程提请,检察院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决定。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若存在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从拘留到检察院作出决定,最短约10天,最长约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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