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按照相关解释,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偷3000元左右已达
盗窃罪追诉标准。
2.《
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等,还会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
3.本案有
自首和获谅解两个从宽情节,自首可从轻、
减轻处罚,
犯罪轻的可免罚;
获谅解能酌情从轻。
4.综合判断,
犯罪情节一般时,结合上述情节,法院大概率从轻判,可能是拘役、
管制或单处罚金。
案情回顾:小朱见小胡家中无人,心生贪念,潜入其家中盗窃了价值约3000元的财物。事后,小朱内心不安,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小胡发现财物被盗后
报警,在得知小朱自首且态度诚恳后,小胡出具了谅解书,表示愿意原谅小朱。案件随后进入
司法程序。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小朱盗窃财物价值约3000元,已达盗窃罪追诉标准,应按《刑法》规定,对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本案中存在自首和获得谅解两个从宽情节。自首是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取得
被害人谅解是酌定
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若犯罪情节一般,法院大概率会从轻处罚,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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