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注销有欠款,先看
清算情况。
若清算合法且
债务处理完毕,通常不用再付。
2.若有未处理
债务,有责任的股东或清算义务人负责,可协商支付并留凭证。
3.公司因合并、分立注销,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担责,向其支付欠款。
4.不清楚承担主体,查工商档案,必要时咨询律师或
起诉明确支付对象和方式。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的公司与小李所在公司有业务往来,小李公司尚欠小朱公司一笔货款。然而,在货款结算前,小李公司注销了。小朱不知该向谁索要欠款,不确定小李
公司清算时是否处理了这笔债务,也不清楚承担主体是谁,于是引发了关于欠款支付对象和方式的争议。
案情分析:1、首先要确认小李公司注销时的清算情况。若
清算程序合法且债务按规定处理完毕,小朱可能无法再获得该笔欠款;若存在未处理的债务,可进一步寻找责任承担者。
2、若小李公司有股东或清算义务人对
债务承担责任,小朱可联系他们协商支付事宜,并保留好支付凭证。
3、若小李公司因合并、分立而注销,则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债务,小朱可向其支付欠款。
4、若不清楚承担主体,小朱可通过查询工商档案确定公司注销时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可咨询律师或
向法院起诉以明确支付对象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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