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丈夫瞒着妻子贷款,妻子是否要还债视情况而定。
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像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经营店铺等,即便妻子不知情,也属
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义务。
2.若贷款被丈夫个人挥霍,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通常算丈夫
个人债务,妻子无需偿还。
3.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时,
债权人要证明
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
妻子能证明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可不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瞒着小丽向他人贷款,债权人要求小丽与小朱共同偿还。小丽认为自己对贷款一事毫不知情,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这笔贷款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无偿还义务。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看
贷款用途。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即便小丽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她有偿还义务,比如用于家庭日常开销或共同经营的店铺等。
2、若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而是小朱个人挥霍等,一般认定为小朱个人债务,小丽无需偿还。在判断时,债权人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小丽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且贷款未用于家庭,可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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