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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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关键因素有哪些在此,我们强调以下四个关键方面:首先,需精确地确定吸收资金的具体数额。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而言,其数额大小是决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对涉案金额所做出的辩护意见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其次,必须仔细甄别和筛选出被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的对象人数。

在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时,返点通常会被视为违法所得,需要依法追缴。返点是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所得到的额外收益,由于其与犯罪行为有紧密联系,合法性无法得到认可。在实际处理中,会综合考虑返点金额、获取途径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辩护点是需要准确的身体吸收资金的数额,然后严格的筛选非法吸收的对象人数。根据《刑法》第17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及数额是多少是属于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条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情节辩护要点包括准确认定数额、着重考虑犯罪目的及积极辩护从犯情节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是入罪条件之一,因而在刑事辩护中对涉案数额的辩护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共同犯罪,律师应该从当事人参与程度展开辩护。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似点在于犯罪的主体都是单位和个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