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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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存在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这包括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不仅限于犯罪行为,还需具备现实性和紧迫性,如暴虐性、破坏力和紧迫感。此外,不法侵害行为通常应由人类实施。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正当防卫的基石,确保防卫行为既合法又合理。

若受攻击者的反击未显著超出保护自身的必要程度,且未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伤害,此行为应视为正当防卫。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御行动具有正当性。即使给攻击者带来伤害,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侵害停止后,不应继续防卫。若防卫过度,给对方带来重大伤害,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情况可酌情减免刑罚。

首先,必须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或个人以及他人的生命权、财产权益与其他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而采取的行动;其次,必须存在实际的不法侵害行为;再者,这种不法侵害需持续进行中;此外,必须直接针对于不法侵害方的主体本身。

合法防卫需满足五项条件:一,为保卫国家、集体、个人权益免受非法侵害;二,存在实际不法侵害;三,侵害正在进行;四,针对侵害者本人;五,防卫手段未超出必要限度,未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

"自卫"通常指在面对他人恶意攻击且无法及时求助于法律时,个人采取的防御性行动,旨在防止自身受到身体伤害。 在紧急情况下,这种行为被视为正当,不构成犯罪。 因此,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反击,若符合法律定义,即被视为合法自卫。 换言之,斗殴行为若符合上述条件,才能被视为真正的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