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原
股东抽逃出资可能涉嫌
抽逃出资罪。
若
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
抽逃出资,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
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还会按抽逃出资金额的2%-10%
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会对单位判
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
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抽逃出资三十万以上且占
实缴出资60%以上,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十万以上且占60%以上,会被
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原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他为谋取私利,抽逃了自己的出资。经调查,小许抽逃出资数额达15万元,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的70%。公司其他股东发现后,认为小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要求其承担责任,小许却认为自己只是暂时周转资金,不构成
犯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小许抽逃出资数额达15万元,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的70%,满足立案
追诉标准。
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
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小许的行为符合抽逃出资罪的
构成要件,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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