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视听资料:
有
公司负责人谈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电话录音、谈话录像等,内容要清晰,能明确体现不
续签意思。
2.
证人证言:
若同事听到公司口头通知,可让其出书面
证言。
3.
书证:
公司发的关于
合同到期后续安排的邮件等,即便没直说不续签,也能辅助证明。
4.旁证:
工作交接记录、工作安排变动等也可当作
证据。
证据获取要合法,及时收集整理形成证据链,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公司的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续签。小许认为公司有不续签的意图,但公司却称还在考虑。小许为维护自身权益,收集了公司负责人谈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电话录音和谈话录像,还有同事听到公司口头通知不续签的书面证言,以及公司发的关于合同到期后续安排的邮件,另外工作交接记录也被其保留作为证据。
案情分析:1、小许收集的电话录音和谈话录像,内容清晰明确体现公司不续签意思,属于有效的视听资料证据。
2、同事出具的书面证言,符合证人证言证据形式。公司关于合同到期后续安排的邮件,虽未直说不续签,但能辅助证明。工作交接记录可作为旁证,这些证据合法收集并形成证据链,有助于小许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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