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应共同管理和控制。比如,一方出轨后私自把财产给别人,这可能会损害配偶的财产权益。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归还被赠与的财产。所以,出轨方把财产当礼物送给别人,一般来说法律效力较低。

在合法婚姻期间,一方如果出轨并把财产送给第三方,这肯定是违法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一方瞒着对方把夫妻共同财产送给别人,那就是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在法律实践中,这种赠与通常会被判定无效,第三方得把财产还回来,不能留着。

在婚前,男方给女方买金条是否算赠与,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自愿、无偿地互赠贵重首饰,如三金,这符合赠与合同的双务性、诺成性和无偿性,那么这三金不应视为彩礼,而应视为无条件赠与。但如果按照当地习俗,男方有义务为达成婚姻目的购买三金等首饰给女方,这种赠与则视为附条件赠与,三金应被纳入彩礼范畴。

婚前接受赠送的汽车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内若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通常,双方可协商决定归属,或平均分割,一方得车,一方得补偿。

婚前购房涉及贷款,理论上可以通过赠予形式公证给另一方。需先协商并确定协议内容,将房产转为共同财产,再到公证机关公证。若已购房并完成贷款手续,合同需以您名义签署。婚后偿还的贷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给配偶相当于一半贷款本金的补偿,不包括房屋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