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欺诈发行股票罪
刑事责任依
犯罪情形而定。
若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像非法募资超千万、
伪造公文等,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处或单
处罚金。
2.若
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控股股东等组织指使犯罪,按此标准处罚。
3.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相关
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为非法募集资金,组织、指使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李及其他员工,在公司股票发行过程中进行欺诈发行。他们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使公司非法募集资金达一千五百万元,利用这些资金进行
违法活动。后该欺诈发行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发现并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股票罪,非法募集资金一千五百万元且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利用募集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符合“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该公司应被判处罚金,小李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