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利执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利执行吗

时间:2025.06.1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38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能由一方擅自单独处置。
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日常处理可一方决定,但重要处理需双方协商一致
2.一方未经同意擅自处理重大共同财产,像卖房、大额赠与,可能被认定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主张无效并追回财产,善意第三人取得除外。
3.若涉及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此时一方基于债务履行处置共同财产有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未与小丽商量,擅自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卖给了小胡。小丽得知后,认为小朱无权单独卖房,要求小胡返还房屋,而小胡称自己并不知晓该房产为夫妻共有,且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拒绝返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小朱未经小丽同意擅自卖房,此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权处分。
2、小丽作为财产共有人,有权主张小朱的卖房行为无效并追回房屋。但小胡若构成善意取得,即不知晓房产为夫妻共有、支付合理价款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小丽则无法追回房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