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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一套房能被执行吗

时间:2025.06.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19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有的一套房满足一定条件可被执行。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住房,法院可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或抵债。
2.唯一住房不意味着绝对不能执行。
若房屋超出生活必需范围,像面积过大、装修豪华等,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居住和生活后执行。
3.实践中,法院会综合房屋情况和被执行人居住需求决定是否执行。
有执行需求,要和法院沟通并证明符合条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共有一套住房。小朱因债务纠纷债权人小胡起诉,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债务。小胡申请强制执行小朱名下财产,发现该套夫妻共有住房。小朱称此为其与家人唯一住房,不应被执行。但小胡认为该房屋面积远超小朱一家生活必需且装修豪华,应予以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唯一住房并非绝对不能执行。
2、此案例中,若该房屋超过小朱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范围,如面积过大、豪华装修等,法院可根据小胡申请,在保障小朱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对该房屋予以执行。法院会综合考量房屋情况和小朱实际居住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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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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