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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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到夫妻间的财产分配问题时,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地达成协议,尽管在孩子尚未成年阶段,可能会出现由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监管财务的情况。然而,只要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且性质合法的财产,夫妻双方都享有对这些资产进行处置的法律权益。在财产分配上,夫妻可以事先约定将全部财产转让或留给孩子。但是,此项决定需得到夫妻双方的一致认可,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起草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女方如果想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证明男方患有重大疾病、残疾而无法抚养,或者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情况,或者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并愿意跟随女方生活。在准备好证据后,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权变更申请。

孩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孩子的,父母不能分割,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是属于孩子,而不是离婚的父母。离婚的夫妻属于非物权人,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财产,直至其成年。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只能处分对孩子权益有利的行为。

离婚前私自将共同财产转给孩子名下的行为可能构成隐匿转移。离婚时,这部分非法转移的财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资产进行分割。如发现一方故意少分或隐瞒财产,法官会酌情削减其分割份额,确保公平公正。

未成年人因年龄限制无法独立管理财产,法定监护人需保护其权益。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未成年人财产,除非有利于其利益。如家庭以共财购房登记子女名,离婚时该房产视为子女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分割对象。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