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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都有哪些

时间:2025.06.17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971人
律师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类型如下:
1.被害人
犯罪行为受物质损失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像被盗财物所有者、受伤付医疗费受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近亲属:
被害人死亡,其配偶、父母等近亲属能主张赔偿
3.无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法定代理人
因被害人无法独立诉讼,法定代理人能代其维权。
4.人民检察院:
国家或集体财产受损,单位未起诉时,检察院可公诉时附带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家中遭遇盗窃,价值数万元的财物被盗。小朱作为被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然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小朱是无行为能力人。同时,还有一起案件,小丽因犯罪行为死亡,其财物也遭受损失。小丽的配偶小胡认为自己有权就小丽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主张赔偿。另外,某单位的集体财产因犯罪行为受损,但该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因盗窃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无行为能力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小朱名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小朱合法权益,这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无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作为原告人提起诉讼的规定。
2、小丽死亡后,其配偶小胡作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可就小丽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主张赔偿,这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作为原告人提起诉讼的情形。
3、某单位集体财产因犯罪行为受损且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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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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