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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因限购无效后怎么办

时间:2025.06.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961人
律师解析:
1.借名买房因限购被认定无效,先明确双方责任。
实际出资人可要求返还购房款和利息,还能索赔房屋增值损失。
若名义产权人有过错,需担主要赔偿责任
2.实际出资人要收集借名买房证据,如付款凭证、借名约定等。
协商无果可诉讼,法院按公平原则裁判。
3.若房屋被名义产权人擅自处分,实际出资人可要求赔偿价款。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平衡双方利益,保障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因限购政策,与小胡约定借小胡之名买房。小朱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房屋登记在小胡名下。后来,该借名买房行为因限购政策被认定无效。小朱要求小胡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房屋增值损失,小胡认为自己无过错,拒绝赔偿增值损失,双方协商无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借名买房行为因限购政策被认定无效后,需明确双方责任。小朱作为实际出资人,可主张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小胡赔偿因房屋增值产生的损失。若小胡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小朱需收集能证明借名买房事实的证据,如购房款支付凭证、双方关于借名的约定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公平原则进行裁判。若小胡擅自处分房屋,小朱可要求其赔偿相应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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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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