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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媳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吗

时间:2025.06.16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358人
律师解析:
1.公媳间会出现民间借贷纠纷
只要双方有借款的共同意愿,且有资金交付等情况,借贷关系便成立。
比如公公借钱给儿媳,约定好还款时间和方式,若儿媳没按约定还钱,公公可走法律程序追讨
2.认定此类纠纷,关键看借款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证据充分时,公公可起诉要求儿媳还本金和利息(若有约定),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裁判。

案情回顾:

小朱的公公将一笔资金借给小朱用于购房,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和方式,并签订了借条。然而还款期限到后,小朱并未按约定还款。公公多次催要无果,认为小朱应遵守约定偿还借款,而小朱则称经济困难,希望能延长还款期限,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达成借款合意且有款项交付事实,借贷关系即成立。本案中公公与小朱有借款约定和资金交付,借贷关系依法成立。
2、认定此类纠纷关键在于审查借款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有借条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若公公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借条等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裁判,支持公公要求小朱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若有约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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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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