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检察院退回公安局
补充侦查,通常以二次为限。
每次补充侦查时长一般为一个月。
2.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若检察院仍觉得
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应作出不
起诉决定。
3.例如,公安局侦查某案件时,因
证据有问题被检察院
退回补充侦查。
若第一次补充侦查耗时一个月,完毕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大概又需一个月审查。
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再次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补充侦查同样是一个月时间。
如此一来,整个过程可能持续数月。
这期间,公安局需针对证据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补充,检察院则严格依据证据情况把控
审查起诉进度,以确保
案件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公正原则。
案情回顾:公安局对小何涉嫌
盗窃一案进行侦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有问题,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第一次补充侦查耗时一个月,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用了一个月,仍觉得不符合起诉条件,再次退回补充侦查,引发争议,小何认为不应多次补充侦查限制其自由。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通常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时长一般为一个月。本案中检察院的退回补充侦查行为符合此规定。
2、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若最终仍证据不足,检察院需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小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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