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告处于服刑状态的民事案件,其
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不过存在特殊情形。
2.正常状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负责管辖;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
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然而,依据《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几类
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包括:
一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诉讼;
二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所以,被告在服刑的民事案件,通常原告能够向自己住所地
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会依照具体情形来判定管辖法院。
案情回顾:小许因
民间借贷纠纷欲
起诉正在服刑的小李。小许认为自己可以在住所地法院起诉,而小李则觉得应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自己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就案件的管辖法院产生争议,小许遂向法院咨询具体管辖事宜。
案情分析:1、通常民事案件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本案被告小李正在服刑,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所以,小许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小许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会依具体情形判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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