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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谁

时间:2025.06.1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834人
律师解析:
1.同居财产归属先看约定,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时,共同购置或创造的财产一般按共有处理。
按份共有可处分自己份额,共同共有重大处分需协商一致
3.判定归属要考虑资金来源和双方贡献。
个人出资登记名下属个人财产,双方出资登记双方或有证据证明出资的可能属共有。
4.无法区分的财产,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后两人感情破裂,就该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出资了且参与共同生活,房产应属双方共有;小朱则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归自己个人所有,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未就同居期间财产进行约定,该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小丽有出资及贡献,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处理。
2、若双方对该房产归属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资金来源、双方贡献等具体情况判定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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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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