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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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关于债务纠纷,首先要判断它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为了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产生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而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被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其他共同利益,那么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否则,这笔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房产买卖纠纷先看协议效力。协议有效,对方处置可能无权处分,买受方善意可有效,另一方可向卖方索赔,非善意协议可能无效。建议先协商,明确诉求,协商不成可起诉。

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负债的性质决定了债权人的诉讼权。如果债务是共同债务,比如用于维持家庭生活或夫妻双方共同经营,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相反,如果债务超出了日常需求,且不是夫妻双方共谋的,或者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那么这就是个人债务,债权人无权向双方索赔。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遗产纷争的处理,应该按照以下步骤来:首先,各方要自愿协商,商量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资产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帮忙。要是矛盾实在调和不了,当事人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来公正地解决争议。总之,处理遗产纷争要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在符合合法性和具体性的前提下,即使签署后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责任,即使协议中指定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有权向双方追讨。如果债务是由一方的个人行为引起的,在还清债务后,另一方有权根据协议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