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强制措施精选解答 > 没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可以吗

没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可以吗

时间:2025.06.09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097人
律师解析:
(一)若犯罪嫌疑人符合罪行较轻、有有效监护或社会帮教措施、无社会危险性或危险性小且不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等情况,检察院可认定其没有逮捕必要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二)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不进行逮捕。
(三)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要立即执行,并把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四)若公安机关觉得不批捕决定有误,可先要求复议,若意见未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案情回顾:

小许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小许有重大盗窃嫌疑且可能继续作案。但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小许此次盗窃罪行较轻,其家属能对其进行有效监护,小许没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符合没有逮捕必要的条件,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对此决定不服,认为小许有再次作案的可能。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认定为没有逮捕必要。本案中小许符合上述情况,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合法。
2、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批捕决定有错误,可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所以公安机关不服决定时采取的救济途径也是符合规定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