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属于共同犯罪,给社会秩序和他人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危害。在对团伙盗窃进行量刑时,要考虑多个因素,比如每个成员在犯罪里起到的作用,以及盗窃财物的具体数额等。
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的,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这种情况下,犯罪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被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是团伙里的成员属于从犯,也就是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法院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直接免除处罚。另外,如果犯罪情节很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这种情况下甚至可以不认定为犯罪。
举个例子,如果盗窃数额刚刚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而且行为人是从犯,还有自首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法院有可能只对其判处罚金。这也是团伙盗窃相对来说刑罚最低的情况。所以,要是不小心卷入了团伙盗窃案件,要及时认识到错误,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