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为
抢劫而杀人一般定抢劫罪。
抢劫中用
暴力致
被害人死亡,是抢劫罪加重情节。
2.抢劫本身就有暴力
胁迫手段来获取财物,此过程
致人死亡属严重情形,不单独定故意杀人罪,以抢劫罪一罪
处罚,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
死刑,还会并处
罚金或
没收财产。
3.若抢劫完成后为灭口杀人,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数罪并罚。
案情回顾:小何为谋取财物,对小丽实施抢劫。在抢劫过程中,小何使用暴力手段致小丽死亡。事后查明,小何是在抢劫过程中直接导致小丽死亡。但小何的辩护律师认为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而检方认为应定抢劫罪一罪。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抢劫行为本身包含对他人实施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以获取财物,若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致被害
人死亡,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本案中,小何是在抢劫过程中导致小丽死亡,并非抢劫行为完成后为灭口而杀人,所以应定抢劫罪一罪。
2、对于这种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严重情形,应适用更重的
法定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