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团伙作案
从犯的最轻
量刑没有统一标准,要根据
犯罪类型和情节来定。
从犯是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量刑时应从轻、减轻或免除
处罚。
2.若
犯罪情节轻,从犯作用小、参与度低,还有
自首、
立功等情节,有可能免刑。
像轻微
盗窃案中,只望风且未
分赃的从犯,可能免予处罚。
3.对于严重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等,从犯最轻也可能判
拘役等短期自由刑。
具体量刑需结合实际案件分析。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组成盗窃团伙,实施
多次盗窃行为。其中小何为
主犯,负责策划和实施盗窃,小李和小胡为从犯,小李负责望风,小胡偶尔帮忙搬运财物。案发后,小李主动向警方自首,并提供了团伙其他
犯罪线索,有
立功表现。小胡则未主动交代情况。对于两人的量刑,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都应
从轻处罚,有人觉得两人情况有别,量刑应不同。
案情分析:1、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小李和小胡符合从犯特征,依法律规定,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小李不仅是从犯,还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且在犯罪中仅负责望风未分赃,犯罪情节本身不严重,有可能被
免除刑事处罚。而小胡虽为从犯,但未主动交代情况,不具备小李的情节,若本案犯罪情节不算特别严重,其最轻也可能会被判处短期自由刑,不会像小李那样有较大可能免除刑事处罚。需结合两人具体情况综合判定量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