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著作权精选解答 > 强制著作权登记许可,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强制著作权登记许可,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5.06.05 标签: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阅读:1168人
律师解析:
1.中国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无强制登记许可制度。
作品创作完成,作者自动享有著作权,登记与否不影响。
2.著作权登记属自愿行为,能为著作权人提供初步证据
发生纠纷时,登记证书可证明权利归属;
计算机软件登记,是软件著作权有效等事实的初步证明。
3.实践中虽不强制登记,但为保障权益、方便举证和交易,著作权人可自主申请登记。

案情回顾:

小何创作了一部文学作品,完成后未进行著作权登记。不久后,小胡声称该作品是自己所写,并在市场上传播获利。小何发现后,与小胡产生著作权归属争议,小何认为作品是自己创作,小胡则坚称是自己的作品。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中国对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原则,作品自创作完成时,作者即依法自动享有著作权,不论是否登记。所以小何自完成作品创作时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2、著作权登记虽为自愿行为,但可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为著作权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权利归属。小何未进行登记,在举证证明作品是自己创作时可能会比有登记证书的情况更困难,但不影响其本身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振龙律师

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