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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按揭没还完怎么分

时间:2025.06.04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34人
律师解析:
1.婚前一方签合同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产权登记方。
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
如婚前付10万首付贷款40万,婚后共同还20万,房产增值到100万,补偿金额按比例计算。
2.婚后共同购买的按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未还完的贷款是共同债务,通常一方拿房还剩余贷款,同时补偿另一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前,小朱签订购房合同付首付10万,贷款40万买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20万,此时房产增值到100万。离婚时,小朱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应归自己,无需给小丽补偿;小丽则觉得自己参与了还贷,应得到补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另外,小静和小胡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有按揭的房产,离婚时对于房产分割及剩余贷款承担也产生分歧,小静认为应平均分割,小胡却有不同想法。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应归产权登记方小朱,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小朱需对小丽进行补偿。共同还贷比例为20÷(10+40)=40%,增值部分补偿为(100-50)×40%=20万,所以小朱应补偿小丽20万。
2、对于小静和小胡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未还完的贷款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通常一方取得房产并偿还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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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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