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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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时未还完贷款的按揭房,若双方无法协商处理,法院会根据资金投入、婚龄、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房产会判给其中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以房产市值与未还贷款的差额为准,同时会考虑购房时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在离婚纠纷中,处理未还清的房屋贷款问题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若夫妻双方约定平分房产,剩余贷款应共同承担。实际中,常依据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一方获得房产并补偿另一方。此过程涉及复杂的“转按揭”手续,即贷款责任转移。对于按揭购房,房屋视为共同财产,直接划分,拖欠的贷款作为共同债务,依法处理。

针对此情况,建议采取两种策略:一是提前偿还银行债务,并解除房屋他项权利,同时向法院申请处理婚姻和房屋所有权问题;二是在离婚后,由一方或共同承担贷款责任,待贷款还清、抵押注销后,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房屋归属。

在离婚诉讼中,已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存在未偿清的银行按揭贷款,也不应阻碍其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购房者在申请按揭时与银行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若婚后配偶参与还款,则涉及共同财产偿付个人债务。离婚时,相关权益人有权要求补偿。因此,按揭房产的归属与分割不受债权债务关系影响。

针对此情况,建议采取两种策略:一是提前偿还银行债务,并解除房屋他项权利,同时向法院申请处理婚姻和房屋所有权问题;二是在离婚后,由一方或共同承担贷款责任,待贷款还清、抵押注销后,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房屋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