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裁决书下达后,无法再进行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
诉讼中为防
当事人转移财产、保障判决执行采取的措施,裁决书已出,诉讼基本结束,财产保全基础消失。
2.若出现特殊情况,如发现对方在裁决书生效后
恶意转移财产,可在规定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并向
执行法院说明情况。
法院会依具体情形决定是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
执行措施,这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不同,有严格程序和条件限制。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的
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裁决书已下达。然而,小朱发现小李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迹象,认为有必要对小李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裁决书能够顺利执行。但小李则认为裁决书下来后不能再做财产保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裁决书下来后
诉讼程序基本结束,财产保全的基础已不存在,所以通常不能再做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使判决难以执行而在诉讼中采取的措施。
2、但本案中若小朱能证明小李在裁决书生效后有恶意转移财产迹象,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执行法院说明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决定是否采取类似保全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但这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有本质区别,且有严格程序和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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