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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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咯。

如果你欠人家钱,一直赖着不还的话,人民法院可不会袖手旁观。他们可以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给你或者欠款人所在公司罚款、把你们关进拘留所,严重的话还会让你吃上刑事官司。所以法院到底要不要拘留你,还有拘留几次,这得看实际情况和你态度怎么样。如果你的欠钱行为符合了这个法律条款里说的那种“拒绝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那么法院就有权拘留你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明确规定,针对某些特定年龄层及特别状况者,例如未成年人、年长者、孕妇或是正在哺乳期间的女性,以及初次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青少年,若面临应予行政拘留处罚时,将不受实体行政拘留惩罚措施的规制与干预。这就意味着,在这些特定情境下,即便当事人存在欠债未偿的情形,亦无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中国,若在司法诉讼过程中出现了妨碍司法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涉事的个人或者单位施以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拘留的次数上限,而是要根据具体行为的性质以及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来决定处罚的类型与力度。

关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与裁定之行为,本院可依据具体情节严重与否,分别采取罚款或者拘留措施加以处罚。在更为严重的情况下,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值得关注的是,此条款并未对拘留的次数作出明确限制。换言之,若债务方未能按期偿还所欠款项,且经由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果,理论上讲,拘留措施可重复实施,直至债务方完全履行判决或裁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