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追讨破产公司欠款,可参考以下要点:
1.及时向
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会登记审查。
2.合法有效债权在
破产财产分配时,按法定顺序清偿,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
社保税款、普通债权等。
3.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参与分配;
程序终结后发现其他财产,可请求追加分配。
4.收集保留合同、凭证、
催款记录等
证据,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曾向一家公司供货,该公司尚欠小何货款未支付。不久后,该公司因
经营不善进入
破产程序。小何得知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然而管理人初步审查后对部分债权的合法性存疑,认为小何提供的交易凭证不够完整。小何坚称债权真实合法,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追讨破产公司欠款时,小何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做法正确。破产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审查是其职责所在。
2、若经进一步审查,小何能补充完整相关合同、交易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合法,在破产
财产分配时,会按法定顺序清偿。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是职工债权、社保及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若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小何可参与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有其他应分配财产,小何可请求法院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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