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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自己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5.28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05人
律师解析:
1.男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就是男方个人财产,毕竟《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
2.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先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法院会判房子归男方,未还贷款算男方债务,男方要补偿女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男方婚后买房,即便只登记自己名字,若无特殊约定,通常算共同财产,毕竟购房资金多来自共同收入。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结婚前,小何全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小何又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二人共同还贷。此外,小何婚后还用家庭收入买了一套房,同样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于这三套房产的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第一套房是小何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属于小何个人财产。
2、第二套房小何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小何名下。离婚时应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决房屋归小何,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小何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小何需对小丽进行补偿。
3、第三套房是小何婚后购买,虽只登记在其名下,但婚后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若无特别约定,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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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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