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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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关键看其是否为共同财产。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一般赠予子女个人,除非明确指定双方;婚后父母出资,未明示归属的房产视为共同财产。认定共同财产的标准包括婚姻期间购置、继承赠与房产(有遗嘱除外)、房产证上有双方名字、婚前房产加名、父母出资无明确指定等。离婚时,共同财产按协商或法院裁决分割,倾向于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共同财产包括夫妻生活期间的所有实物、金融及无形财产,分配依据法律规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父母在买房子时明确说明房子是赠与其中一方的额,那么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父母以子女名义借款购房,产权通常归子女所有。若父母一方出资并明确表示仅赠予己方子女,则该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双方父母均出资,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予,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所列之部分应被视为夫妻单方的私人财产:由一方在结婚前即已拥有的个人资产;由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取的赔偿或补偿费用;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所明确约定仅属于一方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专供某一方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其他理应归属于该方的相关合法资产。

在婚姻中,父母为子女购房常被视为赠与。根据法律,未婚夫妻婚前购房,父母出资视为对子女的单独赠与,除非明确表示共同赠与。婚后父母出资,则按协议处理;无协议或不明确,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