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串通投标罪的承担者是谁

串通投标罪的承担者是谁

时间:2025.05.27 标签: 刑事辩护 公司犯罪辩护 阅读:1374人
律师解析:
1.串通投标罪承担者有犯罪单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单位犯罪时,单位会被判处罚金,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3.认定时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和作用。
策划、组织投标的是主管人员,积极参与者是直接责任人员。
司法会依据证据精准定责,确保公正惩处。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单位参与一项工程投标,小朱作为单位主管人员,策划并组织了串通投标事宜,让员工小李、小胡积极参与实施。
他们与其他投标单位私下协商投标报价等事项,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投标结束后,该行为被监管部门发现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小朱认为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小李和小胡则觉得只是听从安排,不应受处罚。

案情分析:

1、此案例涉及串通投标罪,犯罪主体包括犯罪单位以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小朱作为策划、组织串通投标的主要人员,应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小李和小胡积极参与实施串通投标行为,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单位犯串通投标罪,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对小朱、小李和小胡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司法机关会依据证据准确界定他们各自责任,确保罪责相适应。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