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款合同无效时,
资金占用费可按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算。
2.按法律,
合同无效或撤销后,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则
折价补偿。
有过错方要
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错各自担责。
3.借款合同无效,
出借人要资金占用费,是因
借款人占用资金带来损失。
参照利率计算是为平衡双方利益,但具体案件会依实际调整。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借款合同,小朱
借给小李一笔钱。
后经法院认定该借款合同无效。
小朱要求小李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小李承认应返还本金,但对于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标准与小朱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小李认为不应支付。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小李应返还从小朱处取得的借款本金。
2、在借款合同无效情形下,出借人小朱要求借款人小李支付资金占用费,通常是基于小李占用资金给小朱造成的损失。
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是为合理确定资金被占用期间的损失补偿标准,以平衡双方利益。
不过,具体案件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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