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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暂予监外执行从哪一天算

时间:2025.05.26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84人
律师解析:
1.怀孕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日期,通常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开始。
法院决定的,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制作决定书,决定书作出即生效,从当日起算期限。
2.若由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批准,自批准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算期限。
3.怀孕是法定暂予监外执行情形,若孕妇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应及时收监。

案情回顾:

小朱因犯罪判刑,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
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制作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小朱认为应从其实际离开监狱开始计算暂予监外执行时间,而监狱方面则坚持按照法律规定,自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作出之日起计算。
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制作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即生效,从作出当日起开始计算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
所以监狱按照决定书作出之日计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怀孕属于法定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若小朱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怀孕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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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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