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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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累犯以及那些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暴力性犯罪,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重犯罪分子,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他们获得假释。这样的规定旨在预防具有高度社会危害性和高度再犯风险的罪犯重新进入社会,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秩序。

1.对于那些身为累犯者,他们将无法获得假释资格;2.若犯罪行为涉及严重的暴力性质且被法院判处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这类罪犯同样不会被允许假释;3.对于因暴力性犯罪行为而被判以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即便在狱中表现优良并经减刑刑期低于十年,他们也无法得到假释介入的机会;4.犯罪分子在执行假释之后如果仍然具有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的风险或者对他们本应回归居住的社区构成潜在危害,则该情形下他们不能获得假释的机会。

对于那些被判终身监禁或因故意谋杀、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暴力犯罪被判十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的人,他们通常被排除在假释资格之外。这意味着,一旦被判处这类严重罪行并被判处终身监禁,将无法获得假释的机会。 例如,如果一个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终身监禁,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将失去获得假释的资格。这是因为这些罪行的性质极其严重,对社会和个人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所以法律对于这些罪犯的假释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

不能假释的重大刑事犯罪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暴力性犯罪,以及累犯和因这些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如果是因这些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法院可根据情节等决定限制减刑。 另外,以上内容是根据你的需求进行改写的,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

对于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主要原因通常是被判无期徒刑且已服刑超过十三年,期间严格遵守监规,积极改造并有悔改表现,无再犯风险。但若罪犯是累犯,或因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或制毒等被判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徒刑,即使符合以上条件,也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