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经侦
立案但无法确定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会持续侦查,收集
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
证据,运用调查取证、询问
证人等手段。
2.有
被害人的案件,若经审查不符合
立案条件,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会制发
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天内送达被害人。
3.若侦查后仍无法确定嫌疑人且无
新证据,案件可能暂搁。
有新线索时,警方会重启侦查,
报案人也可配合提供信息。
案情回顾:小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遇诈骗。
经侦部门立案后,却难以确定嫌疑人。
警方开始收集、调取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证据材料,运用调查取证、询问证人等手段展开侦查。
然而,一段时间后仍未锁定嫌疑人。
小许认为警方侦查不力,要求尽快破案,而警方表示目前无新证据,案件可能暂时搁置,等有新线索再重启侦查,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经侦立案后无法确定嫌疑人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义务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收集各种证据材料,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查找嫌疑人。
2、若有被害人的案件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被害人。
在此案中未涉及不符合立案条件情况。
3、当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仍无法确定嫌疑人且无新证据时,案件可暂时搁置,但有新线索时应及时重启侦查。
报案人也应积极配合警方提供有助于确定嫌疑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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