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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哪些归还彩礼情形

时间:2025.05.22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099人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以下几种需归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比如两人只是举行了订婚仪式,却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登记。
在此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因为未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成立,彩礼给付的目的未能达成。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有些夫妻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各种原因,登记后一直没有共同居住生活。
当他们决定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毕竟结婚后共同生活是婚姻的重要内容,若未实现,彩礼返还具有合理性。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因为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例如背负大量债务、生活质量明显下降等。
在离婚时,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不过,适用后两种情形时,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时,要综合考虑具体事实和证据,精准运用法律规定,从而合理确定彩礼是否该归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很快订婚,小朱按照习俗给小丽家送了彩礼。之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未共同生活。后来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决定离婚,小朱认为自己给了彩礼且未与小丽共同生活,要求小丽返还彩礼,而小丽则觉得已经结婚,彩礼不应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给付彩礼方有权主张返还。本案中小朱和小丽虽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符合该情形。
2、适用此种应当归还彩礼的情形,是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现在小朱和小丽决定离婚,所以小朱要求小丽返还彩礼有法律依据,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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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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