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买房未及时
过户,卖方要承担这些
违约责任:
1.继续
履行合同,按约定协助买方完成过户。
若因卖方导致无法按时过户,就算违约。
2.
赔偿损失。
未及时过户让买方有
经济损失,像房价涨了导致
购房成本增加,卖方就得
赔偿。
3.支付
违约金,金额按合同定。
没约定的,按违约损失算,含履行合同
可得利益,但不超预见的违约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将房屋卖给小朱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到了约定过户时间,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未及时协助小朱办理过户。此时房价上涨,小朱若要购买同等条件房屋,购房成本大幅增加。小朱要求小李承担责任,小李却认为自己虽未及时过户,但不构成违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李未按约定协助小朱办理过户手续,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过户,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协助小朱办理过户。
2、因未及时过户使小朱购房成本增加,给小朱造成了经济损失,小李需赔偿这部分损失。
3、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小李应按约定支付;若合同
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可按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计算,包含合同履行后小朱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小李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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