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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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最长羁押期限为七个月。通常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至三个月,再经批准可延长至五个月。对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再延长两个月。羁押期限旨在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拘留人员需逮捕时,应在拘留期满后三日内申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至四日,而对重大嫌疑分子(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者),申请时限可达三十日。检察院须在接案后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故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三十日。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被羁押超过37天未批捕怎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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