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法人是否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若法人在
保证合同里明确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主
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法人就要担责。
此时,
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法人履行责任。
2.若保证合同未明确为
连带责任保证,通常视为一般
保证。
这种情况下,只有在
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仍无法偿债,法人才需担责。
3.法人
对外担保可能受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约束,比如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胡借款,小李作为法人以保
证人身份参与其中。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但对于
保证责任类型未明确表述。借款到期后,小朱未履行还款义务,小胡要求小李承担连带
担保责任,小李则认为自己应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若保证合同明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法人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案中合同未明确约定,应推定为一般保证,即只有在对小朱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小李才承
担保证责任。
2、法人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受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约束,若小李所在法人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
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还需审查该担保是否经过相应程序,若未经过,可能影响担保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