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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一方已经入住另一方如何维权

时间:2025.05.2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1.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已办理过户登记的,登记人拥有产权
未过户则看合同履行情况。
2.已入住且合同有效、实际占有房屋的,可要求卖房协助过户
若房子被卖给他人并完成过户,入住者无法获产权,可追究卖房者违约责任并索赔,含房屋差价损失。
3.及时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先协商、调解,不成则起诉,由法院判定责任和赔偿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支付房款后入住该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小胡又将该房屋卖给小丽,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小朱得知后,认为自己已实际占有房屋,应获得产权;而小丽则以已完成过户登记为由,主张自己拥有房屋产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的,登记方获得产权,所以小丽从登记角度拥有房屋产权。但小朱与小胡的合同若合法有效,且小朱已实际占有房屋,小朱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小胡协助办理过户。
2、因小胡将房屋又卖给小丽并过户,导致小朱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小朱可追究小胡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差价损失等。小朱应及时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入住手续等相关证据,可先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小胡责任及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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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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