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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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行的刑事拘留通常会持续多长时间按照法律规定,被拘留者最长只能被羁押三十七天。若在此期间内,检察官未批准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则被拘留之人便可获释。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需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涉及诈骗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在遭受刑事拘留后,其拘留期一般在三天至七天之间,但是对于特殊情况,拘留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三十日。在此之后,涉案人员将由相关部门转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而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案件复杂程度则将直接影响审理进度。从逮捕之日起算至最后判决下达为止,一般来说不会超出六个月的时间限制。然而,对于那些情节较为复杂的案件,审理时长可能会有所延长。

针对普通诈骗类别犯罪之刑事拘留时限设定一般为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此项时长既包含由公安机关所行使的侦查拘留权力所产生的有效期限(可达三十天之久),也顾及了检察机构批准逮捕决定后所尽行之期限(可能达到七天的上限)。在这个时间框架内,相关执法单位会进行严谨的调查取证工作,如有必要,将向检察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其批准逮捕。

案底通常特指犯罪记录这一概念。针对那些遭受刑事拘留但尚未被认定有罪的人员来说,若其最终并未能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那么在理论上,他们本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案底。然而,只要法庭裁决确认了相关罪犯的罪行,这些犯罪记录便会被保留在公安机关的档案系统之中,通常都会被长期妥善保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之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由于作为诈骗公司员工的行为而被拘留时,如果公安部门认定其需进一步逮捕,应于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查与核准。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与核准的时效可以相应地延长一日至四日。然而,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严重程度较高的犯罪嫌疑人,提交审查与核准的时效可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