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擅自
解除合同是
违约行为,
赔偿标准主要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
2.若合同里有明确的
违约金条款,违约方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有两个作用,一是补偿对方损失,二是对违约方进行惩罚。
3.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就得
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包括两部分:
直接损失,比如为了
履行合同已经花出去的费用。
可得利益损失,就是假如合同正常履行,对方原本可以获得的利益,因为违约而没拿到的那部分。
4.确定赔偿数额时,要遵循合理预见规则。
也就是说,违约方的赔偿范围不能超过
签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能预见到的,因为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5.另外,受损方也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来防止损失扩大。
如果受损方没这么做,导致损失扩大了,那么这部分扩大的损失,受损方就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了。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交货时间和方式。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小何未经小李同意擅自解除合同。小李认为小何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赔偿。小何则认为自己无需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称因小何违约,自己前期为履行合同已支出部分费用,且错过其他交易机会造成了可得利益损失。
案情分析:1、小何擅自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小何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兼具补偿和惩罚性质。若没有违约金约定,小何需赔偿小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已支出的费用等直接损失和错过交易机会的可得利益损失。
2、确定赔偿数额时,小何的赔偿范围不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小李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无权要求小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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