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诉讼地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依据《
民事诉讼法》,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
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的人
民法院。
关于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未达成
补充协议,同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来说,当出借方要
起诉时,如果被告住所地明确,出借方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要是被告住所地不明确,或者合同履行地存在争议,就需要按照上述规则来确定管辖法院。
例如,若
出借人是接受货币的一方,那么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也可能拥有
管辖权。
总之,要准确确定民间借贷的诉讼地,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量具体
借贷合同的约定情况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这样才能找到正确的管辖法院来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
借给小李5万元,双方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后小李未按时还款,小何欲起诉。小何认为自己作为出借人,接受还款货币,自己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而小李则称应在自己住所地
法院起诉。双方就诉讼地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借贷双方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规则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小何作为出借人,接受还款货币,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但准确确定诉讼地,还需综合分析借贷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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